2016年05月27日 05:38 來源: 中國新聞網
日前,財政部官網發布消息稱,經國務院批準,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含第二批,下同)中規定的有關監管要求給予一年的過渡期,海關總署、質檢總局日前已通知實施。
財政部關稅司負責人就此發表談話強調,《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范圍內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繼續按照《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6〕18號)規定征稅。
根據4月8日啟動實施的稅改新政的核心內容,以及配套出臺的正面清單和通關單新政,跨境電商保稅進口的商品不再參照行郵稅計征,而是與一般貿易一樣征收關稅、消費稅、增值稅,有一定的稅收減免。同時,網購保稅商品“一線”進區時,需按貨物驗核通關單,并對化妝品、嬰幼兒配方奶粉、保健食品等商品提出了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
中國貿促會跨境電商水平測試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鵬博透露,政策過渡期內,新政中的稅收政策不變、限額不變;暫不執行“正面清單”中的通關單、首次進口許可證、注冊、備案等要求。
這意味著,4月8日開始實施的跨境電商進口稅改新政繼續實施,并不受過渡期的影響。原本跨境電商保稅進口中有關“稅額50元以內免征”的優惠政策,被徹底取消。跨境電商保稅進口的稅收優勢大大減少。不過,直郵進口仍可按行郵稅計征。
財政部關稅司負責人表示,這一過渡期監管措施,將有利于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平穩過渡,有利于探索適應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發展特點的監管模式,有利于引導企業積極適應規范的監管要求,促進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業內專家指出,延緩政策相當于給了各試點城市及跨境電商企業一個過渡、轉型的機會,可以利用這段時間做更充足的準備。對此,跨境電商可從三個方面做出應對,包括:優化成本,通過大批量集中采購,降低商品成本,提升和優化運營、物流倉儲等效率;拓展品類,挖掘全世界最優質的商品,打造“新爆款”,給出更多選擇;提前布局多種貿易方式,可以根據政策的變化快速做出調整,如跨境、保稅、直郵、海淘等,不同的貿易方式對應不同的用戶需求和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