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4 山西日報
山西日報記者報道:《關于進一步制定出臺新政策的實施細則》是《關于抓好現有政策落實到位的實施細則》的姊妹篇,它從十三個方面對新政策的出臺提出了具體目標。
一是積極爭取國家加大對我省煤炭產能置換的資金支持力度。如實反映我省煤炭行業對全國經濟發展做出的歷史性貢獻,以及當前經濟下行壓力依然較大、煤炭去產能任務繁重、行業脫困難度加大、財政收支矛盾突出等嚴峻的現實,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專項獎補資金對我省煤炭產能置換予以傾斜支持。
二是積極爭取國家加大對我省煤炭清潔高效發展的政策、項目支持力度。爭取國家支持我省在“十三五”期間優化布局高參數、大容量機組的常規燃煤火電項目,力爭國家支持我省外送電通道建設,爭取國家盡快批復晉北(朔州)現代煤化工基地規劃,爭取國家核準煤制天然氣、煤制油等現代煤化工項目。
三是積極爭取國家加大對我省煤炭企業職工分流安置的資金支持力度。密切跟蹤中央專項獎補資金分配政策動向,及時反映我省職工分流安置的實際困難、提出合理訴求,積極爭取更多中央財政專項獎補資金支持。
四是抓緊出臺《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修訂)》。抓緊修改完善《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力爭2016年6月份報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并積極參與省人大常委會對《條例》的修改審議。
五是制定煤炭資源礦業權轉讓特別收益金征收使用辦法。研究起草《山西省煤炭資源礦業權轉讓特別收益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經國家授權后,實行煤炭資源礦業權轉讓特別收益金制度。
細則還從建立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責任機制、研究制定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辦法、研究繼續緩繳2016年社會保險費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繼續緩繳2016年采礦權價款的政策措施等方面提出了相應的目標。
短評
近三年來,國家和我省在深化企業改革、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減輕企業負擔、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等方面出臺了上百條政策,對促進煤炭行業的平穩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在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樣一個實現煤炭革命的重大任務面前,山西承擔了極為重要的任務。面對改革,我們需要堅定信心,迎難而上,展示煤炭大省的襟懷和擔當;面對改革需要承擔的巨額成本,我們需要國家的政策支持,需要省里的配套政策,幫助企業減輕負擔,輕裝上陣,實現脫困發展和轉型升級。
細則從國家和省級層面的十三個方面,提出了國家可能給予的更多的政策支持,這些支持,體現了更多的改革利好;同時結合省情,考慮從制定煤炭資源礦業權轉讓特別收益金征收使用辦法、建立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責任機制、研究制定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辦法等方面提出了具體建議。
專家解讀
省發改委綜合處副處長 杜青
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促進我省經濟健康持續發展和加快培育新發展動能的重要抓手,需要一系列政策制度的支撐,才能順利推進并取得預期效果。我省作為煤炭“去產能”重點省份,任務十分艱巨,相關部門既要及時對接國家政策,爭取更多政策利好惠及我省,也要結合我省實際,做好政策研究儲備,持續推出力度大、見效快的新政策,給予實體經濟發展更多的制度保障、政策優惠,確保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應有的政策環境和市場氛圍下平穩推進。
細則緊扣“新政策”這個關鍵詞,堅持問題導向,抓住關鍵環節,梳理確定了四個方面13項具體工作任務:在爭取國家支持方面,主要是加快推進一批重大轉型項目,推動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升級,同時積極爭取更多中央財政專項獎補資金,妥善做好煤炭去產能中的職工分流安置工作。在健全相關制度方面,著力推出新條例新辦法,完善政策體系,營造良好政策環境。在減輕煤企負擔方面,堅決貫徹中央精神,把能降的先降下來、把該降的全部降到位,確保企業成本有明顯下降。在幫助企業融資方面,強化從源頭上化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妥善處置企業債務,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